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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 “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专题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4-06-14    浏览次数:

(文/陈欢 图/刘彦君)6月13日,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管理中心222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专题研讨会。全体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吴杰霞主持。

党委书记孙爱芳讲话,她围绕条例修订内容、历史沿革、纪律遵循等方面原原本本分析严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高标准、严要求。她指出,清正廉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品格和道德操守。遵守群众纪律,是践行党的性质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保证,是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刚性约束。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推动党的工作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言行规范,涉及党员干部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社会风气和稳定,关系党的作风和形象。

立足学校实际,孙爱芳强调,党员、干部要切实严守纪律,扛起发展责任。一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构建幸福平安校园。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弘扬清正之风、恪守廉洁纪律,永葆清廉本色;要严明群众纪律,走好群众路线。要严格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要严肃生活纪律,涵养高尚情操。二要进一步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持续用力,及时跟进学习,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三要在推动学习教育与事业发展互融互促。在扎实推动学习教育的同时,全力以赴抓好重点、难点工作。要结合学校当前的安全稳定工作、定性加定量的年检工作、高质量筹备党代会、教育教学评估相关的工作、毕业生相关工作等,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实绩实效,以高质量党纪学习教育护航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党委委员、校长助理高红艳,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孙英豪,党委委员、艺术学院院长王洪海分别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分别联系思想及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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